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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系统内全职聘用副高博士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4-27 [来源]: [浏览次数]:

防科发人〔2019〕61号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中国地震局系统人才资源,加强学校学科建设和增强科研力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聘用人员的遴选应有利于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学位授权学科(领域)建设与发展,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学位授权学科(领域)水平,有利于导师梯队结构合理化,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

第二章  

第三条  聘用人选面向中国地震局系统内评聘,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遴选工作。

第四条  申请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无行政级别,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备博士学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  申请人员要求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稳定的研究方向,关注社会需求,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

第六条  申请人应在相应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3年以上实践或研究工作经历,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帮助协调、沟通其所在单位与我校开展长期、实质性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第一作者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在研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和重大技术开发项目;

3.具有在研科研项目(课题)和经费,能够给研究生在专业综合实践期间提供必要的学习、科研和实习条件。

第三章  聘用人员职责

第七条  基本岗位职责为作为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为本科生、研究生授课,或指导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第八条  忠诚党和国家教育事业,熟悉国家高等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校纪校规;在培养研究生的全过程,从严施教,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术诚信度、科学道德观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九条  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务实的科学精神,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研究生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应及时加以制止和教育。

第十条  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认真贯彻执行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研究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安排;承担科研项目,具有满足研究生培养要求的科研经费。

第十一条  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切实加强对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具体要求:

1.参与论证、制定所在培养方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2.参与制定所指导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定期督促和检查实施效果;

3.参与指导研究生选课及学习有关课程;

4.参与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

5.帮助(协助)联系相关实习实践单位,为研究生选择适合的专业实践基地;

6.参与指导研究生申请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7.参与指导研究生制定论文工作计划,组织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把好论文质量关,组织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

第十二条  协助学科与研究生处做好研究生管理工作,对奖学金评选、优秀学位论文等人选进行推荐;协助学科与研究生处做好研究生的综合测评和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总结、毕业鉴定和就业指导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学生,对不宜继续培养者及时向学科与研究生处提出终止培养的报告;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对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关心和支持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积极参与学校学位点的考核与评估工作。

第四章  遴选与聘任程序

第十三条  各培养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初选审查及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经学科与研究生处、人事处复核,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者获得导师资格。

第十四条  申请人需向所在培养单位(二级学院)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全职聘用人员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学科与研究生处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将通过复核的申请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申请人获得拟聘用人员资格。

第十六条  根据每年招生录取情况,按照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原则,聘用人员与研究生确定指导关系,学校统一颁发聘任通知或证书,聘期与所指导研究生的培养期限一致(三年)。

第十七条  凡在申请聘用人员资格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拟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情节严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考核与待遇

第十八条  聘用人员实行岗位考核制,经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聘用协议。

第十九条  每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按照是否完成研究生导师职责要求完成的各项任务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师德失范行为按《防灾科技学院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执行,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立即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  在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解除聘用人员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聘用。

1.政治立场、道德品行方面出现严重问题,或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法律制裁者;

2.因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导致研究生德育或培养质量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上有弄虚作假、抄袭和剽窃等违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行为;或连续两届因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不当或中途改换题目,致使研究生不能按期毕业;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近两年其指导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结果有“不合格”者;

3.连续两年未承担科研或技术服务项目;或连续两年未公开发表本专业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

4.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一年及以上者;

5.被解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

第二十二条  确认聘任关系的聘用人员每月发放薪酬2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其他承担的教学任务或课程建设等任务按照《防灾科技学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以学校为第一标注单位刊发的学术论文、申请的科研项目(课题)按照学校科研、教学奖励相关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第六章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四条  由学科与研究生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防灾科技学院全职聘用人员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身份证号

最后学历

毕业专业

联系方式

最高学位

授予学校

时间

毕业学校与时间

邮箱

工作单位

现从事学科及研究方向

工作部门

职务

申请指导研究生
培养方向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地震地质

□地下水工程与地震地下流体    □岩土工程与结构抗震

□灾害监测技术与仪器          □灾害信息处理技术

是否具有硕士生
导师资格

□ 是,聘任单位与时间

□ 否

主要学习工作经历

备注:(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从大学开始,详细写明本科、硕士、博士就读情况,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近五年代表性工作

1.代表性著作、论文情况(按代表作水平由高到低的顺序填写,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

著作或论文名称

刊物名称、国际刊号、期号、起止页码

出版或发表年度

期刊级别

(检索、中文核心)

本人排名/总人数

2.获奖情况(按代表作水平由高到低的顺序填写)

获奖项目名称

奖励等级

授奖单位

本人排名/总人数

奖励年度

3.目前主持(参与)的主要科研项目或业务建设项目情况(按项目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填写)

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来源/类型

起止年月

本人排名/总人数

项目经费(万元)

申请人承诺:

本人保证对上述填写内容的真实有效。如果被遴选为研究生导师,我将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章制度。重视对研究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的教育,全力做好研究生实践、论文、考评、鉴定和就业指导工作,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切实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推荐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意见: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