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防科发教〔2019〕110号
2019年10月21日
“十四五”是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科学编制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全面认识学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矛盾,把握发展方向,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明确发展重点,对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推动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使命引领
坚持使命引领,延续并推进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到“十四五”末,全面建成特色鲜明、国内知名、高质量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多学科协调发展,教学科研综合实力显著提升,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优势特色学科全国领先并有一定国际影响,行业贡献率显著提升。
(二)问题导向
着眼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找准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和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把眼前需要与长远谋划统一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深层次问题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关系全局性、永久性的重大问题,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逐步解决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特色发展
立足学校办学特色,抓住事关学校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聚焦核心,做好“减法”。对当前和未来的发展态势、内外部环境、可能获得的资源等进行客观分析,预测和判断学校发展趋势,做到全面规划、重点突出、分步实施、分层建设,形成有重点、有特色的建设规划。
(四)协调衔接
统筹兼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条件建设、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关系,强化规划间的衔接,通力合作,相互协调,形成合力。规划牵头单位要加强部门与部门的协调,注重发展规划与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与学院(部)规划之间的衔接。
三、规划体系
形成以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为统领,以专项规划为支撑,以学院(部)规划和专题规划为实施着力点的规划体系。
(一)发展规划
《防灾科技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是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应在战略层面上强化与经济社会、高等教育和防灾减灾事业发展需求的衔接,在操作层面上加强对各专项规划、学院(部)规划和专题规划的指导。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发展规划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目标和资源配置的依据。专项规划包括:教学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校园基本条件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党建与思想政治规划共七项,其中校园基本建设规划包括校园硬件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规划。
(三)学院(部)规划
各学院(部)根据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编制本单位“十四五”规划。
(四)专题规划
学校其他单位可结合自身发展需要,编制相应的“十四五”专题规划。如研究生教育、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智慧校园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校友文化建设等。
四、工作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规划编制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齐福荣 姚运生
副组长:任云生 刘春平 陈 光 石 峰 梁瑞莲 何本华
成 员: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安全工作部、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发展与财务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科研处、学科与研究生处、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工会、团委、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信息化管理中心、图书馆、高等教育研究所、综合减灾研究所、学院(部)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编制工作组
各规划编制工作组由分管校领导负总责,责任部门牵头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规划的调研、论证及编制工作。责任部门分工如下:
1.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
责任部门: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
2.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
(1)教学与专业建设规划
责任部门:教务处
(2)学科建设规划
责任部门:学科与研究生处
(3)科学研究建设规划
责任部门:科研处
(4)队伍建设规划
责任部门:人事处
(5)校园基本条件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部门: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信息化管理中心 党委宣传部
(6)国际交流与合作
责任部门:国际合作处
(7)党建与思想政治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三)研究咨询组
负责规划编制中涉及重大问题和重点任务的咨询论证工作。
责任部门:高等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