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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预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7-04 [来源]: [浏览次数]:

 

 

 

 

 

 

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预案

 

 

 

 

 

 

 

 

 

○ ○ 七月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1.4 地震事件 1

1.5 工作原则 1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 2

2.1.1 指挥长 2

2.1.2 副指挥长 2

2.1.3 指挥部办公室 2

2.2 工作机构和职责 2

2.2.1 学院职能机构和职责 2

2.2.2 学院其它机构及职责 4

2.2.3 学院地震应急工作机构 5

3 应急响应 7

3.1 紧急避震和人员疏散 7

3.2 启动预案 7

3.3 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7

3.3.1 校内信息 7

3.3.2 政府信息 8

3.3.3 公众信息 8

3.3.4 通信保障 8

3.3.5 宣传 8

3.4 分级响应 8

3.4.1 Ⅰ级响应 8

3.4.2 Ⅱ级响应 11

3.4.3 Ⅲ级响应 12

3.4.4 Ⅳ级响应 13

3.5 监督检查 13

3.6 应急结束 14

4 后期处置 14

4.1 恢复重建 14

4.2 物资补偿 14

4.3 伤亡人员善后 14

4.4 捐赠 14

4.5 保险 14

4.6 责任与惩罚 14

4.7 预案更新 15

5 保障措施 15

5.1 应急经费及物资保障 15

5.2 应急队伍保障 15

5.3 安置场地、疏散通道 15

5.4 通信保障 15

5.5 宣传、培训、演练 15

6. 附则 16

6.1 预案实施 16

6.2 预案备案 16

6.3 预案修订 16

6.4 预案实施时间 16

 



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使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在校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灾科技学院处置地震事件的应急活动。

1.4 地震事件

   结合学院所处地理位置,学院需应对的地震事件包括破坏性地震、有感地震、地震谣传以及有临震预报的地震事件。

1.5 工作原则

地震事件发生后,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预案,学院各级机构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并加强对学生的安抚和组织管理工作。

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由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并组织和指挥学院的各级机构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其它地震事件按照各部门日常工作职能,以地震应急预案为依据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视震情与灾情等情况,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统一调配学院资源,并争取上级、社会力量的支持与援助。

若遇重大灾情,要科学合理地、积极地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点。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地震事件发生时,防灾科技学院领导机构自动转化为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并实施指挥与领导职责。

2.1.1 指挥长

防灾科技学院院长任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

  职责:全面负责防灾科技学院的地震应急。领导、指挥和协调校内各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领导防灾科技学院配合当地政府及地震局的地震应急工作。

2.1.2 副指挥长

  学院领导班子其它成员任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

职责:协助指挥长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按照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指挥和领导分管领域的地震应急工作。

2.1.3 指挥部办公室

地震事件发生时,防灾科技学院办公室自动转化为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职责: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会议的具体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各应急小组的工作;收集汇总、上传下达相关信息。提供指挥决策所需信息。接待应急期间重要外来人员。编发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简报。编写和修订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预案。

2.2 工作机构和职责

2.2.1 学院职能机构和职责

2.2.1.1  教务处

提出地震事件过程中教学组织管理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地震事件中出现的与教学相关的突发事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提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的方案,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对教学文件、资料及信息进行抢救和归档;协助教学系部开展教学工作。

2.2.1.2  学生处

提出地震事件过程中学生组织、管理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疏散与安置的指挥;配合各系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分发;协助保卫处等部门维护避震场所的秩序;协助宣传部开展必要的宣传;负责组织学生信息的及时收集、报送。

2.2.1.3  计划财务处

提出救灾资金的使用方案;筹备救灾必备的资金;保护资金、帐目及信息的安全;对事件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估算。

2.2.1.4  基建处

负责救灾过程的建筑安全咨询;负责临建的搭建;负责建筑物受损情况的判定及损失的评估;负责事件后的修缮。

2.2.1.5  人事处

提出教职员工及家属的组织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职员工及家属的疏散与安置;负责对教职员工及家属救灾物资的分发;协助保卫处等部门维护避震场所的秩序;协助宣传部开展必要的宣传;负责组织教职员工信息的及时收集、报送。

2.2.1.6  招生就业处

提出招生与就业过程中出现突发地震事件时的招生、就业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开展工作。

2.2.1.7  保卫处

提出地震事件过程中学院保卫方案并组织实施;与当地公安、救援、消防等取得联系并争取必要的支持;负责校园的安全保卫。

2.2.1.8  审计监察处

负责救灾物资的登记、造册;负责救灾物资发放过程的监督与审查;负责救灾资金使用的监察。

2.2.1.9  党委组织部

负责各党支部战时堡垒作用的发挥。

2.2.1.10 党委宣传部

负责对教职员工、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外的新闻发言。

2.2.1.11 工会

协助人事处开展教职工及家属疏散、安置,物资发放、信息收集等工作;协助保卫处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2.2.1.12 团委

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各团总支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的情况。

2.2.1.13 后勤管理处

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筹备方案;领导并配合后勤服务中心完成救灾物资的购买、接受与分发;紧急医疗救助和工程抢险。

2.2.2 学院其它机构及职责

2.2.2.1  后勤服务中心

在后勤管理处的领导下,按照学院批复的方案组织救灾物资,与审计监察处一同对物资进行登记,并发放;对水、暖、电、气等生命线设施进行维护或维修,在保证次生灾害最小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使生命线设施正常运转。负责学院地震应急期间的医疗救助。

2.2.2.2  各系部

在学院职能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地震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方案开展各项工作。

2.2.2.3  图书馆

地震突发时图书馆内人员的疏散,震后与保卫处共同负责图书资料的安全保护。

2.2.2.4  信息化管理中心

负责校园应急广播系统的紧急修复及校园网的恢复,并配合党委宣传部开展宣传工作;负责多媒体设备和机房的安全;负责事件全部工作过程的照录像等工作。

2.2.3 学院地震应急工作机构

   根据地震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成立地震应急工作机构,地震应急工作机构原则上按照学院各行政、事业机构的工作职能进行划分。

2.2.3.1  人员疏散与安置组

负责单位:学生处、人事处。

成员单位:学生处、各系部、校团委、人事处、工会、家委会、图书馆、宿舍管理中心、各学生餐厅。

职责:引导正确避震、有序疏散。对学生及教职工家属妥善安置,领取并分发物品,稳定学生的情绪、保持安置场地的秩序。将疏散、安置及物资发放情况登记并上报。

2.2.3.2  通信宣传组

负责单位:党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各系党总支、信息化管理中心。

职责:及时开展抗震救灾宣传,将学院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个师生;开展必要的对外宣传,做好学生家长等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和宣传政府信息;汇总各类信息并形成上报资料上报相关单位;保证学院广播、网络等尽快正常运行。

2.2.3.3  医疗救助组

负责单位:后勤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处、人事处、保卫处。

职责:人员搜救、临时医疗、卫生防疫、伤亡人员的处理、伤亡情况的统计上报;与社会救援力量联系,开展救援工作;与社会上的医疗力量联系并将重伤者及时转移。

2.2.3.4  工程抢险组

负责单位:后勤管理处。

成员单位: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基建处。

职责:对生命线工程进行检修,在避免次生灾害发生的前提下,用最快的速度恢复生命线设施的正常运转;对存在危险的生命线设施进行控制保护;必要时争取社会支援缓解危险。对建筑物进行震后健康状况判断,划出建筑物危险等级,为师生入住提供参考。

2.2.3.5  治安保卫组

负责单位:保卫处。

成员单位:保卫处、学生处、人事处、各系部、工会、家委会等。

职责:对师生及校园安全提供安全保卫;维护主干疏散通道和安置地的秩序;保护重要物资的安全;协助工程抢险组控制次生灾害源地的隔离及危险区秩序;救援抢险等车辆的指挥管理;外来人口登记;治安情况的及时上报。

2.2.3.6  物资供应组

负责单位:计划财务处。

成员单位: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审计监察处。

职责:负责救灾资金及物资的筹集、分配;负责救灾食物、饮用水等的筹集和供应;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等的登记统计;提供必备的交通工具。

2.2.3.7  避震场所建设组

负责单位:基建处

成员单位:基建处、计财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临时建筑的搭建,临时供电、供水、供暖等。

2.2.3.8  教学组

负责单位:教务处。

成员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各系部、图书馆、信息化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职责:视震后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教学工作,尽量保障有序的教学秩序,完成教学任务。

3 应急响应

3.1 紧急避震、人员疏散、自救互救

一旦发生地震,全体人员要就近躲避,震后迅速撤离到室外。

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及家属楼、餐厅、图书馆、教学楼等人员集中的地方按照属地负责、就地就近的原则由工作人员引导自己所辖范围内人员的疏散,维护疏散秩序,做到有组织地撤离,教室上课的学生由任课教师负责疏散。

如发生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视情况展开自救互救。

疏散路线:按照疏散路线从楼内向楼外疏散,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沿不同路线到达体育场的临时避险安置场地集中;由保卫处负责主干疏散通道的畅通及秩序。在安置场地以系部为单位集中;由各系部领导负责本系部的安置工作。人员疏散与安置组负责临时安置场地的管理工作。

3.2 启动预案

学校所在地发生地震事件后,在校的指挥部成员要在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到达指挥部(或图书馆门前广场)。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立即工作,启动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预案,指挥地震应急工作。学校相关部门的原有的工作职能转为应急期间预案明确的工作职能,15分钟内进入地震应急工作状态。

3.3 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3.3.1 校内信息

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向各机构调查了解学院的基本灾情,人员的伤亡情况,建筑物的损坏情况,生命线设施的破坏情况、物资储备情况、资金情况、医疗救护条件等,提供给指挥部,由指挥部做初步判断,指挥进行分级响应。

3.3.2 政府信息

及时传达宣传政府公布的震情、灾情信息。及时传达宣传政府关于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及后续公告。

3.3.3 公众信息

   及时收集师生的思想信息、及各类传闻等,并上报相关部门做出决策。及时收集社会上的传闻,及时辟谣。

3.3.4 通信保障

信息化管理中心保障全校的通信畅通,以最快的速度恢复被破坏的通信、广播线路、网络等设施。

3.3.5 宣传

及时开展救灾抢险宣传。及时将学院抗震救灾精神传达到全体师生,及时将政府的抗震救灾精神宣传到师生。

尤其是震后趋势判断,确保信息来源于政府。进行紧急避震、自救互救、抗震形势等宣传,鼓舞校内人员的抗震信心。如有必要进行校外抗震救灾的宣传。

3.4 分级响应

按照学院需应对的地震事件,将地震应急响应分为4级,其中Ⅰ级响应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Ⅱ级响应应对有感地震事件;Ⅲ级响应为临震应急响应;Ⅳ级响应应对地震谣传事件。

3.4.1 Ⅰ级响应

3.4.1.1  启动条件

学院所在地(京津唐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3.4.1.2  指挥系统建立及应急工作

在学院院委会没有受到严重损失的情况下,立即启动由院委会成员组成的地震应急指挥部;如果院委会受损严重,则立即由各应急小组的负责单位成员组成临时地震应急指挥部,实施指挥权力。

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应立即开展如下工作:

1)向中国地震局、河北省教育厅、三河市政府等部门汇报;

2)调查统计学院师生员工的伤亡情况;

3)调查统计教职员工的失踪情况;

4)安排对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和治疗;

5)调查统计建筑(构)物的破坏情况;

6)与地方相关部门联系处置死亡人员;

7)尽快掌握地震相关的信息,并根据余震情况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8)指挥学院各组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3.4.1.3  人员疏散与安置

由人员疏散与安置组负责。

1)按照预案规划的疏散路线与场地组织人员的有序疏散;

2)稳定师生情绪,保证紧急避震场所局面的稳定;

3)及时做好人员的初次统计工作,并报学院抗震救灾指挥部;

4)及时统计避灾人员的受伤、生病、情绪等情况,并争取对这些人员的救治;

5)及时了解受灾人员的需求,并报学院抗震救灾指挥部;

6)组织领取及发放救灾物资和食品;

7)登记救灾物资及食品发放情况。

3.4.1.4  工程抢险

由工程抢险组负责。

(1) 立即对生命线设施进行检查和抢修,尽快恢复生命线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对存在险情的生命线设施进行技术保护,防止事故的发生;

(3) 对宿舍楼、家属楼等建筑进行检查并做出健康诊断,对存在险情的建筑进行封锁;

(4) 对教学楼、图书馆等建筑进行健康诊断;

(5) 根据对各建筑物的健康检查情况,提出可以居住的建筑物的建议。

3.4.1.5  治安保卫

由治安保卫组负责。

(1)  做好全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立即关闭学校大门,防止外来不安全因素,做好出入校门的管理;

(2) 在主干疏散通道维护疏散秩序,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

(3) 维护应急避震场所的秩序并实施安全保卫;

(4) 对财务、重点机要、档案文件及重要设备等做好紧急保卫工作,防止趁乱打劫。

(5) 对救灾物资、食品实施安全保卫;

(6) 对危险区域实施保卫;

(7) 维护物资与食品分发的秩序。

(8) 对次生灾害源地实施保卫;

(9) 对各类安全事件处理并上报。

3.4.1.6  医疗救助

由医疗救助组负责。

(1) 立即进行人员搜救;

(2) 立即对伤员进行紧急治疗和救助;

(3) 对安置区内人员进行疾病预防;

(4) 对安置区及校园进行消毒;

(5) 将死亡人员送往政府指定地点。

(6) 统计人员伤亡情况,随时向指挥部报告。

3.4.1.7  物资供应

由物资供应组负责。

(1) 立即组织抗震救灾所需基本生活必需品、水和食物、照明设备、救援救护的器材,交通工具等;

(2) 调用仓库储备物资供应并通过相关的组分发到全院师生;

(3) 与社会相关部门联系,解决全院师生抗震救灾所需的物资、食品等;

(4) 对物资、食品进行安全检查和保管。

3.4.1.8  避震场所建设

由避震场所建设组负责。

(1) 根据实际情况搭建临时避震场所;

(2) 建设临时供电、供水、供暖等设施。

3.4.1.9  教学恢复

由教学组负责。

根据实际情况,尽快恢复教学秩序。

3.4.2 Ⅱ级响应

3.4.2.1 启动条件

学院所在地(京津唐地区)发生有感地震事件,但没有造成灾害,实施Ⅱ级应急响应。

3.4.2.2 核实信息

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与中国地震局联系核实地震信息,了解震后趋势判断,向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提出应对和处置建议。

3.4.2.3 宣传

及时传达和宣传政府信息,稳定广大师生的情绪。

3.4.2.4 教学恢复

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3.4.3 Ⅲ级响应

3.4.3.1  启动条件

学院所在地(京津唐地区)政府部门发布地震预报,实施Ⅲ级应急响应。

3.4.3.2  指挥

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指挥和协调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工作。

3.4.3.3  临震应急会议

组织召开防灾科技学院临震应急会议,各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部署学校临震应急工作。

3.4.3.4  疏散与安置

有序疏散,各系管理避难场地的安置工作及秩序。

3.4.3.5  通信宣传

宣传避震要点。实时通报学校应急情况,学生、教职工的安置情况。

3.4.3.6  工程抢险

立即对次生灾害源加强管理。对学校生命线进行控制、检修。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做好震时应急安排。

3.4.3.7  治安保卫

做好全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立即关闭学校大门,防止外来不安全因素,做好出入校门的管理。在主干疏散通道维护疏散秩序,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对财务、重点机要档案文件等部门做好紧急保卫工作,防止趁乱打劫。对疏散场地秩序和物资分发秩序进行维护。对骚乱和起哄进行制止。协助工程抢险组的工作,维护次生灾害源地的秩序,有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4.3.8  物资供应

物资供应组立即储备物资,供应全院地震应急期间避难所的帐篷、基本生活必需品、水和食品、防冻防雨、照明设备、救援救护的器材,交通工具、公厕等。同时向当地民政部联系争取分配物资,与我院外地分校联系,尽快筹集物资送到本校。适时将物资分配到各系及各应急小组。

3.4.3.9  医疗救助

迅速调集足够的医疗用品及药物,并转移至安全地点。进行震前救护技术的加强训练。

3.4.3.10 震后应急

震后应急视震情和灾情转入前二级响应。

3.4.4 Ⅳ级响应

3.4.4.1  启动条件

学院所在地(京津唐地区)出现地震谣传事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

3.4.4.2 指挥

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指挥

3.4.4.3 核实信息

迅速向中国地震局上报信息,向局台网中心询问有关情况。

3.4.4.4 宣传辟谣

做好政府信息的宣传,主动辟谣。稳定师生情绪、学院教学生活秩序。

3.5 监督检查

由副指挥领导校办对《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3.6 应急结束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当地震应急工作基本完成,震情形势基本趋于稳定,灾情基本得到控制,教学和生活基本恢复正常,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学院各部门立即转回原职能,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4 后期处置

4.1 恢复重建

基建处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进行避难场所及校园内污染物收集和现场清理工作。

4.2 物资补偿

学院对启用或征用的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给予适当补偿。

4.3 伤亡人员善后

有重伤人员的相关部门应做好其家人接待及重伤人员转交家人的工作。

有遇难人员的相关部门应做好遇难人员的家人接待、安抚及善后工作。

4.4 捐赠

院办根据地震灾害影响程度,组织本院救灾捐助活动。必要时,积极争取外界的救灾捐赠。院办负责接受并安排各种捐赠。

4.5 保险

校办和学生处对本院符合保险责任的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4.6 责任与惩罚

对地震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有关地震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上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 预案更新

经历地震应急工作后,对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更新。

5 保障措施

5.1 应急经费及物资保障

根据地震应急实际需要,在防灾科技学院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应安排地震应急专项资金(可按预算支出2‰预留),并建立相应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做好地震应急生活、医疗物资筹措计划,确保平时有一定的储备,用时有地方筹集。

5.2 应急队伍保障

各组应急机构,根据本单位的应急工作任务,平时应做好必要的人员准备,并可根据需要在学生中招募志愿者,进行定期培训和检查,以确保地震应急工作的需要。震后应急可根据需要适当进行人员调补。

5.3 安置场地、疏散通道

将校内无建筑的空旷地作为安置场地(体育场、图书馆后空地、主楼后花园篮球场、排球场)。

地震的疏散通道和平时的消防疏散通道一致,加以标识。保障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占用通道堆放的物品要彻底清除。平时做到,教学楼、宿舍楼等正常使用时确保每个楼门的畅通。

5.4 通信保障

对校内人员的通讯录定期更新。应急期内,院指挥部可临时征用学院内所有的对讲机统一分配使用。若校园广播系统遭到破坏,则安排使用流动宣传车,确保信息的畅通。若通信设备不足或所有通信设备均不能使用,则安排人员通信。

5.5 宣传、培训、演练

做好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全校人员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紧急避险、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增强在校人员的应急意识、责任意识。

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其应急技能和应急工作能力。使其熟悉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预案规定的部门职责,当地震事件发生时,能够自动按照预案工作。

根据地震应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演练计划,适时在学校组织各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和完善防灾科技学院地震应急预案。

6. 附则

6.1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防灾科技学院制定并组织实施。

6.2 预案审批、备案

本预案报中国地震局审批和备案。

6.3 预案修订

防灾科技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6.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