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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12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国地震局党组、河北省教育厅、属地政府部门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长:姚运生

副组长:任云生  

 员:刘春平 梁瑞莲 何本华 刘佳琦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校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职责和工作任务;组织执行学校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石

副主任:陈 光、刘佳琦

 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安全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务处、发展与财务处、学科与研究生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二级学院等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学校应急预案,做好疫情监测、筛查、登记、报告、宣传教育、安全保卫、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迅速做好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保持信息和工作渠道畅通,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救治等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坚决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强化部门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学校防控工作总协调,及时传达领导小组指示,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工作的落实与监督;保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到校检查。

(二)学生工作处、学科与研究生处及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对学生的沟通、宣传教育和防控工作,掌控学生流动情况。

(三)组织部、人事处负责掌控中层领导干部、教职员工流动情况。

(四)教务处、学科与研究生处负责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作出科学研判,研究编制教学工作安排调整预案。

(五)安全工作处负责加强对出入学校人员的管理和监控。

(六)各部门、各单位梳理掌握离校师生员工去向,通过网络渠道发放预防信息,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七)宣传部及二级学院负责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宣传普及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

(八)后勤管理处负责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防护用品和药品。

(九)发展与财务处负责统筹安排学校防控工作专项资金。

(十)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负责对退休教职工的沟通联络和宣传教育工作。

四、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一)调整返校时间。

全体本科生、研究生一律不得在2月22日前返校,开学时间按上级要求另行通知。推迟学生补考、招聘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项以统一致信方式在1月28日前通知到全体学生。(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学科与研究生处、教务处、人事处、相关二级学院)

(二)严格校区防控。

1.暂停对外服务、对外往来和各类项目实施工作,如有特殊需要必须报领导小组批准。(各部门、各单位)

2.关闭所有公共活动空间,不得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不得安排教师出差出境,必须出差出境的,要报上级批准。(各部门、各单位)

3.关闭南校区北门,严格控制北校区东门、南校区南门和西门,教学区凭校园卡进入,外来人员和车辆无实际工作需要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条件具备时在校门进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办公场所和值班室。(责任部门:安全工作处)

(三)及时跟踪报告。

1.关注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的,及时提醒并帮助其接受诊断治疗,同时对诊疗情况跟踪观察,每天14时前分别向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报告所辖教职员工、学生中疑似病人、确诊病人、密切接触者及自我隔离情况。如发现有疑似感染者,务必第一时间同时报告学校值班室,联系电话:61596250。(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2.提醒师生员工取消非必要外出,尽可能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督促从外地返回人员居家自我隔离观察14日,且每天按时报告自我隔离情况。(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3.及时搜集并密切跟踪15天内有进出湖北经历或接触过从湖北离开者的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误报。(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4.及时掌握退休人员与家属是否到或经过疫区,是否与感染人员接触等情况,及时开展帮扶、宣传教育和信息报告。(责任部门: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教育。

1.主动关心寒假期间留校学生,通过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做好留校学生防控工作。

2.通过微信、钉钉、微博、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帮助师生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配合防控管理。做好舆情监测监控和管理工作,必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等相关处置工作。(责任部门:宣传部、相关二级学院)

(五)落实防控保障。

1.实行领导在岗值班制度,自1月27日起,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安全工作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安排好人员在岗值班,并向办公室报备。(责任部门:相关部处)

2.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做好开学疫情防控预案、隔离场所和防控物资准备等相关工作;每日开展公共区域消毒;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联系,争取在业务上获得更多指导。(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3.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为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教务处、体育部、图书馆等)

 

 

                          防灾科技学院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