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上级有关要求,发扬优良传统,弘扬优良校风,进一步密切联系师生,推进学院工作和事业发展,现对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作风提出如下要求:
一、改进调查研究。学院领导要经常深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检查指导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要撰写调研报告),了解真实情况,切实解决问题。各部门(单位)领导要经常深入师生和工作一线,全面掌握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倾听师生心声,主动解决问题;全体干部要关心师生、服务师生,特别要关心困难师生的生活、学习和成长。完善和落实好院领导联系教学系(部)、听课、接待日等制度,落实好联系学生的有关制度,创新联系方式,拓宽联系渠道,建立顺畅的联系师生机制。
二、切实改进会风。要严格执行会议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降低会议成本,规范会议流程,严肃会议纪律,抓好会议精神落实,提高会议实效。简约办会,除非必要,一般会议不得发请柬、安排礼仪,不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条幅,不摆放鲜花、水果、饮品等。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公文管理,少发文,发短文。注重发文质量,注重文件的贯彻落实。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内容简明扼要;可发可不发的简报,一律不发。大力推进网络化、无纸化发文。
四、切实改进宣传工作。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影响力;又要健全机制,加强管理。要注重宣传效果,防止过多、过度商业化的宣传。要精简条幅、展板使用,大力推进宣传工作网络化和电子化。
五、厉行勤俭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抵制奢靡之风,制止奢侈浪费。严格公车管理和使用,严禁公车私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工作日中午用餐不得饮酒。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水电、通信、交通等费用,严禁利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购置高档办公用品,严禁豪华印刷。
六、加强学术自律。在申报课题、发表学术论文等方面,没有实际参与、没有实际贡献者不得挂名。要建立核查机制,坚决反对、严肃处理学术造假等不端行为。要进一步规范评审费、劳务费等的发放,凡参加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项目评审或担任评委,不得收取评审费、评委费或劳务费等。
七、切实弘扬优良作风。坚持发扬民主,实事求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好人主义,抵制搞“小圈子”、报喜不报忧等不良作风。坚持开拓进取,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扎实工作,整治庸懒散,切实提能力、增效率、正风气。
八、加强督促检查。党委办公室和学院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向学院党委专题汇报。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要把执行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审计监察处、发展财务处要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审计和财务检查等工作中,每年要对各部门(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