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安排,现将学校2024年清明节放假及值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至6日,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补4月5日(周五)的课。
二、值班安排
学校实行三级带班值班制度:校领导白天(8:00-18:00)在岗带班、夜间(18:00-次日8:00)在校带班;处级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明德楼320室010-61596250);安全处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承基楼一楼监控室010-61596144)和各部门(单位)人员值班的方式,值班安排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值班值守,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应对,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二)各部门(单位)要安排好放假前各项工作及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于4月2日前在本部门(单位)网页上公布。
(三)学校值班安排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值班时间的干部,由本人与其他同级人员协商调换,并将干部值班调换表(见附件2)于4月2日前报办公室综合科(明德楼315室,010-61596029)。
(四)安全和服务保障部门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校园巡逻,做好防火、防盗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文明廉洁过节。
防灾科技学院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