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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及值班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4-01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现将学校2020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及值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4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劳动节:51日至5日放假,共5天。426日(星期日)、59日(星期六)上班。

二、值班安排

学校值班方法采取学校领导带班、干部值班(明德楼32001061596250)、24小时值班(承基楼一楼监控室01061596144)和各部门(单位)人员值班的方式。

具体安排见附件1 2020年清明节、劳动节学校值班安排表。

三、有关要求

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通讯畅通,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按程序报送信息,不得瞒报、漏报;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严禁出现空岗,如需调整时间,请自行找人调换,并将干部值班调换表(见附件2)于假前报办公室综合科(明德楼315室尹婷,01061596057)。

2.各部门、单位安排好放假前各项工作,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于假前在本部门(单位)的校园网上公布。

3.安全和服务保障部门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校园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4.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办公室

20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