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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二级机构印章交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7-07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二级机构印章使用、交接和管理工作,学校已为新二级机构及更名部门刻制新公章,并要求妥善交接新旧公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章交接

1.新刻制的公章。请相关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共涉及30个党政机构及二级单位,见附件1),于7月7日(星期六)前分别到党办(明德楼410)和校办(明德楼312)领取新刻制的公章,并将原公章一并交还。

2.可继续使用的公章。不更名的相关部门(单位)沿用以往公章。请原、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行交接,并于7月9日前将印章交接登记表(见附件2)报校办(明德楼312)备案。

二、印章使用与管理

1.二级机构公章主要用于学校内部使用,不得用于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

2.各部门(单位)公章应由专人管理,要严格用印审批并做登记。

特此通知。

附件:

1.新刻制公章列表.docx

2.防灾科技学院印章交接登记表.docx

办 公 室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