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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1-22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安排,2014级新生2015年1月26日放寒假,其他年级学生2015年1月19日放寒假,2015年2月27日、28日两天返校,办理缴费和注册手续。3月2日开始课堂教学。教职员工2015年1月29日放寒假,2月27日开始上班,2月28日不休,3月1日休息。

为保障寒假期间校园内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保障通讯畅通

1.学院24小时值班室设在六号教学楼一楼安全工作处监控室,电话为01061596144、01080841564,值班室传真01061596029,24小时值班室人员接到重要通知要及时告知办公室当日值班人员。

寒假期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2.寒假期间学院安排院领导带班,办公室人员值班,协助院领导处理有关事务。用印、开具介绍信及收发信件的时间为每周二、周五下午15:00-17:00,涉及用印、开具介绍信等业务时,请提前一天与办公室预约办理。

3.各部门、单位安排好本部门、单位的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公布在本部门(单位)的校园网上。

后勤、学工和涉及到安全稳定的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所属机房、实验室等教学场所的管理维护工作,保障下学期教学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切实加强安保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1.各部门、单位放假前要认真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做好自查记录。

2.安全工作处放假前要组织人员对学院重点部门、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寒假期间要严格出入检查,加强校园巡逻,做好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后勤管理,保障后勤供给

寒假期间后勤部门要抓好食堂管理,保障水、电、暖等的供应,为留校的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工作条件。

四、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安排好留校学生假期生活

1.各系和学工、后勤等相关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为留校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组织好会餐等活动。

2.各系和学工部门要掌握学生去向,确保留校学生安全。寒假期间一般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组织,应按程序报经带班院领导批准。

寒假期间各部门、单位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2015年学院寒假值班安排

办 公 室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