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科办[2011]4号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11年4月3日—5日,共3天。
二、调休安排:4月2日(星期六)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
三、各部门、单位安排好清明节放假前的各项工作,做好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四、各部门、单位要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公布到本部门(单位)的校园网上;值班人员要认真值班,履行好值班职责,确保通讯畅通,有突发情况要及时按程序报送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五、学生工作部门、各系要做好学生假日活动安排,做好对学生外出的管理,掌握学生去向。
六、保卫处要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校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2011年清明节学院值班安排
办 公 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