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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1-24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校历安排,2010级学生2011年1月22日放寒假,其他年级学生1月10日放寒假,2月26日、27日两天返校,办理缴费和注册手续,2月28日开始上课。教职工2011年1月25日放寒假,2月25日开始上班,2月26、27日上班。

为保障寒假期间校园内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保障通讯渠道畅通

1.学院24小时值班室设在六号教学楼一楼保卫处监控室,电话为01061596144,值班室人员接到重要通知要及时告知两办当日值班人员。

寒假期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中层干部假期离校要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去向。

2.寒假期间学院安排院领导带班,两办安排人员值班,协助院领导处理有关事务。

3.各部门、单位安排好本部门、单位的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公布在本部门(单位)的校园网上,同时将值班安排于1月24日下午4:00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学院办公室(图书馆531室)。

二、切实加强安保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1.各部门、单位放假前要认真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月24日下班前以书面形式报送保卫处。

2.保卫处放假前要组织人员对学院重点部门、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寒假期间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格出入检查,加强校园巡逻,做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后勤管理,保障后勤供给

寒假期间后勤部门要做好教学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保障水、电、暖的供应,抓好食堂管理,为留校的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工作条件。

四、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安排好留校学生假期生活

1.各系和学工、后勤等相关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为留校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组织好留校学生春节联欢和会餐等活动。

2.各系和学工部门要掌握学生去向,确保留校学生安全。寒假期间一般不组织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组织,应按程序报经带班院领导批准。

寒假期间,各系部、教务处要做好新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各部门、单位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1.2011年学院寒假值班安排

办 公 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