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工作,学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防科办〔2010〕7号),要求从2010年4月16日到5月19日,全院教职员工周六、日和“五一”劳动节正常上班,共计11天,包括10个双休日和1个法定节假日。请各部门、单位于2010年6月13日11:00之前向人事处报送此期间周六、日和“五一”劳动节正常上班工作人员名单和实际工作天数。工作人员范围包括:学院正式职工、全职返聘专家、短期聘用管理及专技岗位人员、临时工。在此期间请事假、病假、休产假的工作人员,或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作人员,请注明休息日的实际工作天数和缺勤日期。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