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及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冀教政体〔2010〕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当前,我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式仍十分严峻,报告甲型H1N1流感重症、危重症病例持续增加,死亡病例不断出现。专家预测,未来1-2个月是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及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做好放假前的宣传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所有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防控甲型H1N1流感知识及防控形势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麻痹大意思想,自觉做好防控工作,健康快乐地度过假期。
二、加强假期校园管理
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假期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假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二是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登记工作,加强组织和管理,安排好春节期间的伙食和娱乐活动,注意饮食和环境卫生,严防食物中毒等群体性疾病的发生;三是对甲流感染者,要劝其隔离治疗,直至症状消失24小时后;四是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冬令营等寒假期间学生聚集活动,确须开展的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格开学前后的防控工作
各学校要于学生返校前对校园环境、宿舍、食堂、教室和图书馆等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清扫、消毒、杀菌等防控工作,确保学生返校后的环境卫生;要了解掌握学生假期健康状况和外出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居家观察,暂不返校;要严格教师、学生返校期间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假期活动情况和健康状况登记,一旦有发热病例,要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和处置,阻断病源,防止疫情蔓延。
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寒假前后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防控应急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和联系,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和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二O一O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