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修订稿)
(2009年9月16日党委扩大会通过)
目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出现快速上升趋势,特别是入秋以来,我国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甲流病毒已蔓延至我省多所大、中、小学校。截至9月15日晨我省廊坊、石家庄、邢台、保定、邯郸、秦皇岛等六市也出现了疫情,新增病例绝大多数发生在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在校内的传播、蔓延,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新情况,学院党委对《防灾科技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请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一、防控工作指导思想
在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在防大疫的思想指导下,建立我院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党委书记和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各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形成校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任追究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格局。举全校之力,将疫情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在学校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学校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但传播链清晰,病例感染来源为学校外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其污染的环境,疾病危害尚不严重。
(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第一类情况,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
第二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学校局部疫情暴发,在校内两至三个班级,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第三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区的趋势。学校流行,指在14天内,校内三个班级以上,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三、防控措施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1. 实施学院领导值班制度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一旦有疫情或以外事件发生,值班领导要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情况,立即组织处置,同时经防控领导小组报上级主管部门。一旦发生疫情,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报告,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采取隔离、停课等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最大限度降低危害。
2.要减少或避免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避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对确需举办的室内室外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必须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责任。报批事宜由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3.切实做好学生军训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学生军训期间,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注意训练量和强度,控制学生体力消耗。学生处商军训团落实。
4.审计监察处会同学院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不定期防控工作专项督查,并将防控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对因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学校疫情暴发流行的相关责任人,要实行责任追究。
5.党委宣传部要利用校园网、广播、展板、校报、宣传单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尽快开展一次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教育,每人发放一张防控常识明白纸,让学生掌握正确的预防知识,了解甲型H1N1流感虽然传播速度快,但是可防、可控、可治的,避免可能发生的疫情造成师生的恐慌和社会的不稳定,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6.后勤管理处负责疫情防控的物资准备,做好疫苗接种和中药预防的前期筹划,建立发热诊室。
7.后勤管理处医务所负责组织我校医务人员和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和演练。
8.学院实行体温晚检制度,向所有学生宿舍的宿舍长发放体温计,由各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学生进行晚检,并在各宿舍楼层长处填写晚检结果登记表,由层长报给本楼宿舍管理员,各宿舍管理员将结果报公寓部,公寓部汇总后报校医务所。晚检工作要在次日15;00时之前由医务所分别报驻校联络员和省教育厅。学生处负责统一安排全校辅导员进行监督指导,各系总支书记要加强对本系防控工作的领导和巡视。
9.晚检检测出的发热学生要直接到医务所发热诊室诊治,并在观察室留观,对甲流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病例要就地隔离,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局,卫生局联络员负责联系定点医院医生到校内做进一步排查。
北校区要设立观察室,安排医生值班,以便发热学生就诊留观。
各系党总支要切实做好隔离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被隔离学生不离开隔离区。
10.对发热和因病缺课学生实行登记追踪制度,由各系党总支书记组织本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填写登记表报学生处,学生处派专人汇总后报医务所,医务所于次日15:00时之前分别报驻校联络员和省教育厅。
11.后勤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对食堂炊事人员进行晨检,发现发热人员立即停止其工作,严禁进入食堂,并参照第9条执行。晨检工作应在每日早6:30时之前完成,并做好追踪工作。晨检结果由后勤管理处汇总后于当日15:00时前报医务所。
12.学院工会要组织各部门开展职工的晨检工作,各部门行政领导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晨检,要求职工在家自行测量体温,发热人员要及时就诊,居家隔离观察,并主动向部门领导报告。各部门于当日上午填报晨检结果,学院工会汇总后于当日15:00时前报医务所。
13.后勤处要加强学生出入宿舍楼的管理,学生凭出入证和体温标识贴进入宿舍楼,没带的要进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14.保卫处要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校门的管理。学生凭出入证和体温标识贴出入校门;学院职工及家属进入校门时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对发热的外来人员不准进入。要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须进入的要检测体温,对发热的校内人员应告知其直接到医务所诊治。
15.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办公室、学生宿舍、职工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公共区域、教室和学生宿舍、职工宿舍的公共区域消毒由后勤管理处负责;阅览室、自习室、实验室(中心)、各办公室等房间的消毒由相关部门行政领导负责落实。
消毒用品由各部门指定专人到医务所领取并妥善保管,医务所要做好发放登记,消毒人员要做好消毒记录。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强化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需采取以控制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及时发现输入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严防疫情传播。
1. 病例应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及时接受隔离治疗。
2. 学校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并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集中医学观察为主。
3.增加中午体温检测,加强学校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诊治可疑病例。
4.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加强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采取消毒、感染控制等措施,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5.做好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6. 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可按照由班级到年级的原则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7. 学校暂停承担新的培训任务。
8.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保护高危人群等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
出现第一类情况时,在加强非校内感染病例的卫生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晨午检和疫情日报、零报告。
2.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加强校内环境消毒。
3.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加强对隔离观察者的管理,要求其主动接受监测,每日定时报告身体状况。
4. 按卫生部门要求,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
5. 学校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6.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7. 根据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学校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1)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
(2)如果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
(3)停课后,学校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4)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
(5)复课前,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甲型H1N1流感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6)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居家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方可上学。
(7)复课后,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中国地震局、三河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三河市教育局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8. 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出现第二类情况时,强化病例诊治、校内环境消毒、隔离医学观察者管理,加强校内疫情监测、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等卫生防控措施。
重点加强校内防控措施的实施。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高校实施学生停课不离校,在校进行观察措施。加强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做好被隔离高校师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学校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中国地震局、三河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三河市教育局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出现第三类情况时,重点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尤其是重症病例的诊疗救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治,降低病死率。对重点或高危人群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措施;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确保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有效。
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学校实施停课措施。强化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重点做好在校学生的日常生活保障和思想稳定工作。
四、停课、放假的实施程序
当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如需要采取停课、放假等疫情防控措施,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当地卫生部门在当地教育部门配合下,组织调查,核实疫情情况。
(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
(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向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提出停课、放假的建议。
(四)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宣布执行。
(五)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六)当停课、放假时间超过7天,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评估。达到复课条件的,会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